会计人员委派
委派会计人员工作范围:
(一)按月进行会计核算,包括审核原始凭证、填制记账凭证、登记会计账簿、编制财务报表;
(二)办理纳税申报,包括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残保金等;
(三)负责财政报表申报;负责统计报表申报;负责年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;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实收资本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[验资费、审计费另计];负责公司工商年检;负责外汇登记证年检;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;
(四)协助公司管理,包括建立会计档案、财务部门的办公设备管理、文件档案保管、合同协议保管等。
委派会计人员基本条件:
身心健康,本科学历;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具备会计工作经验;工作认真,实事求是;形象良好,英语(或其他外国语)流利。财务软件及会计审核:
财务软件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,亦可使用公司自备财务软件。会计审核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专人负责。

